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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结项结果和开展2022年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6 浏览次数:198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工程学院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作室结项验收的通知》安排,通过项目申报、学院推荐和资格审查环节,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结项材料的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作室进行了评审,现将结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加强网络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评选工作,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网络名师工作室面向全体教职工,网络文化工作室面向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所辖网络文化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网络名师工作室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将道理讲清讲透;能够围绕网络育人工作开展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3、熟练应用网络平台,针对重大理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创作的网络文化作品引发较大量的关注、转发、评论,有效发挥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4、善于指导和创作网络文化作品或撰写网络文章,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建设或负责的网络平台具有稳定受众,善于发挥网络文化作品滋养人心、凝聚力量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建设讲座、网络文明素养教育等相关活动,育人成效明显。

(二)申报网络文化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校训精神,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稳定且比较完善的工作团队,具备较为充分的设备资源,具有相应的团队培训机制和建设规划,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3、具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在网络文化领域具有一定的特长,善于制作和运用微视频、漫画、H5、网文、摄影等进行网络宣传,承担过校级或院级网络宣传任务,创作的作品多次在校级或院级网络媒体刊登,反响好。

三、入选后工作要求

(一)网络名师工作室:参与学校融媒体建设和校院两级网络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或参与学校和学院综合性门户网站、专题网站、“两微多端”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创作和指导大学生创作优质网络文化作品,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以音频、图文、微课堂等手段,创建网络文化产品,形成网络育人品牌项目。以网络直播教学、慕课、线上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网络教育活动。立足学校实际,结合毕业、招生、迎新、国庆、校庆或者重要节点、重要事件等主题,积极创作和向党委宣传部投稿优秀网络文化作品,每学期在校级(含)以上官方平台刊登1篇以上原创网络文化作品,每年不少于3篇。

(二)网络文化工作室:作为学校融媒体中心分设工作室和学院网络新媒体建设力量,按照校院两级网络宣传工作要求,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网络宣传和网络文化建设工作。通过微电影、摄影、音乐、公益广告、动漫、网文等各种形式,打造特色亮点,丰富正能量供给。立足学校实际,结合毕业、招生、迎新、国庆、校庆等主题积极创作和向党委宣传部投稿优秀网络文化作品,每学期在校级(含)以上官方平台刊登3篇以上原创网络文化作品,每年不少于6篇。

四、申报与资助

1、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原则上每个单位各限报1个。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网络名师工作室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网络文化工作室申报表(2022年度)》(附件3),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评选。

2、校级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二年,每两年重新认定一次,未完成年度工作要求的,将不予以结项。工作室按校院共建方式支持建设,获评设立的校级网络名师工作室、网络文化工作室,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建设,用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平台建设、队伍建设、育人活动、学生补助。      

3、本次申报截止时间6月24日,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130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xxcb@fjut.edu.cn;联系人:陈佳佳(22863038)。

 附件1.docx

福建工程学院网络名师工作室申报表(2022年度).doc

福建工程学院网络文化工作室申报表(2022年度)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