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师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根据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 决定在我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章节,探索发掘思政课、法学类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等网络在线学习资源等学习宪法、法律,积极组织发动学生参与教育部《“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10%。组织法学类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进行教育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校团委、法学院)
3、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易班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各二级单位党委)
4、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教师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教师法治培训平台”,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将宪法法治教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通过专家专题辅导报告、交流研讨、线上培训等方式,普及宪法知识,了解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常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等,着力提升全校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宣传部、各二级单位党委)
(二)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典及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由校团委、法学院联合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遴选出2名优秀学生参加教育厅会同司法厅在福州举行的第五届全省“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赛,参赛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ytfgc@fjsjyt.cn。(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
(三)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福建省将设分会场,届时学校根据要求进行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各学院也可以结合晨读晨练,组织开展师生线下“宪法晨读”等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部、各二级单位党委)
(四)组织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教育部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后期教育部将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刊出,校团委、法学院结合每年一度的“法律文化节”,积极组织师生参与。(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各二级单位党委)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要注重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师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
各责任单位应及时总结“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有关活动的新闻、简讯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并于12月底将活动组织开展的情况形成简要报告,发送至报党委宣传部邮箱fxxcb@fjut.edu.cn,联系人:许倩倩,联系电话:0591--22863036。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