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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区青春广场LED电子显示屏和舞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7 浏览次数:858

关于北区青春广场LED电子显示屏和舞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北区青春广场户外广场LED电子显示屏和舞台已经开始正式运行,为充分发挥LED显示屏和舞台作为服务校内师生的重要信息窗口和文化平台作用,现将LED显示屏和舞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通知如下:

一、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

(一)日常播放内容范围

1.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通知公告,重要节日的庆祝标语和宣传标语。

2.学校及各单位重要新闻发布。

3.学校及各单位重要学术报告、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

4.学校集体或个人重要获奖信息。

5.涉及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服务信息。

6.经审核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7.含商业广告行为的宣传信息不予发布。

(二)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的格式和申请

1.LED电子显示屏可以发布以文字、图片、视频、PPT等多种文件格式保存的资讯和信息。

2.为更快、更好达到传播效果,推荐将欲发布的资讯信息处理保存为864×336像素的JPG图片格式。

3.申请单位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发布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发送相关图片、视频、PPT,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22863036

4.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信息,由党委宣传部安排发布和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党委宣传部有权要求其修改或不予发布和使用。

5.申请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LED电子显示屏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专人专报,责任到人”,各单位分管宣传的负责人对拟发布内容负责。

二、舞台使用管理

1.广场舞台主要用于广大师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及学生社团活动,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使用安排上遵循校级活动优先,兼顾学院、年级、社团活动的原则,单个班级的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

2.学校各单位、团体开展文体活动需使用舞台,申请单位须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使用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3.使用单位的申请经核准后,不能提前或延期使用场地,不得转借其它单位使用。

4.使用单位要爱护公物,在使用场地前应仔细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向校团委说明并得到确认;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者,应作出相应赔偿;故意损坏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给与严肃处理和作出相应赔偿。

5.使用单位要服从管理,确保安全,确保使用后场地干净、整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规定。

附:青春广场 LED电子显示屏、舞台使用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20161027


附件:

青春广场 LED电子显示屏、舞台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屏发布信息内容(舞台使用性质、活动内容)

使用(发布)时间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校团委

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