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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1 浏览次数:859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等八家单位下发的《关于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宣联〔201540号)文件精神,明确把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的结对帮扶活动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文化共建将作为新一轮文明学校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估。为推动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校文明办将把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重要评比依据。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重点围绕推进文化教育志愿服务和体育活动、体育组织结对帮扶工作,要与县级及县级以下街道社区和乡镇文化馆(站)、乡镇中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图书馆、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文艺演出队、文艺社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晨(晚)练活动站点和个人等,以单位结对和个人结对的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跨地区等不同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每个学院至少要与一个单位开展“一对一”文化共建,鼓励学院间联合与一个单位开展共建。

通过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努力帮助帮扶单位打造一批基层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一批基层文化阵地,培训一批基层文化队伍,使帮扶单位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改善丰富,文明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实施办法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在学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广泛发动和组织师生参与,特别要注重发挥专业教师在文化共建中的作用。通过文艺支教志愿服务、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古村镇保护计划、帮建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等,可结合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每年的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文化共建活动。

每个学院与共建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文化共建活动,并将活动材料(包含文字报道、图片或视频)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学院文明创建的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共建单位的具体需求,加强活动的整体策划,制订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共建活动常态化。

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加强对这项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的新动态新进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以及共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为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6年《福建工程学院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工作计划表》(附件1),并于411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文明办邮箱wmb@fjut.edu.cn,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22863036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工作计划安排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福建工程学院文明学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330

福建工程学院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工作计划表(2016年1月-12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