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宣传栏、条幅管理的通知
校内宣传栏、条幅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为营造规范、整洁的校园环境,优化育人氛围,构建和谐校园,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栏、条幅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宣传栏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规划、分配和管理,由纪委办、学工部、武保部、科研处、后勤处(膳食委、医务室)、团委和各学院开展具体工作,并负责对宣传栏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
二、校园宣传栏内粘贴的宣传品要求主题鲜明、图文并茂、制作精美;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立足正面宣传、突出主旋律;宣传学校、学院、部门风采。严格限制在宣传栏内粘贴带有商业性、内容不真、书写不规范、版面设计差的宣传品。
三、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宣传栏负责人定期维护和清洁宣传栏,保证宣传栏整洁美观,禁止在宣传栏玻璃上乱粘贴,宣传栏橱窗如有破损,应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维修。
四、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宣传栏应根据党委宣传部制定的宣传主题计划表安排每期的宣传内容,如遇重大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另行统一布置主题,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确保所做的宣传内容与宣传主题及部门工作相得益彰,宣传内容每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五、宣传条幅不得涉及展销、促销等任何商业宣传内容,各班级及学生各社团、协会、个人不得用经营性商家名义,在学校公共场所及建筑物设置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条幅。
六、宣传条幅的语言文字应当字体工整,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所有的宣传条幅必须有负责单位落款。
七、原则上校外单位不允许在校园内悬挂条幅。校外单位与校内单位、部门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条幅的,由其合作的校内单位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禁止任何单位在校园内设置、悬挂纯商业性的条幅。
八、宣传条幅悬挂期间,负责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标语出现破旧不整或不安全情况的,负责单位应当及时更换、维修。宣传条幅在申请悬挂时间结束后的1—2天,应组织人员及时拆除。
九、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人员对每期宣传栏以及条幅悬挂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登记。检查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宣传栏内容的更新时间、更新次数、橱窗维护、电子图片提交,宣传条幅的登记拆除情况等。检查考核结果每学期通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评比依据。
十、条幅申请悬挂流程:
下载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悬挂户外条幅申请表→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宣传部审批→后勤处审批→登记备案→悬挂张贴→期满后1-2日拆除
十一、各宣传栏负责人在每期宣传栏更新前需将宣传内容的电子图片(JPG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mb@fjut.edu.cn备案。
十二、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栏工作,并于3月25日前填写好本学院、本部门宣传栏、条幅负责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凯22863036;18950428080
附:1、福建工程学院宣传栏、条幅负责人登记表
2、校园宣传栏分配情况一览表
3、福建工程学院宣传主题计划表
4、福建工程学院悬挂户外条幅申请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
福建工程学院宣传栏、条幅负责人登记表
单位、部门 | | 分管领导 姓名 | |
宣传栏、条幅 负责人姓名 | | 现任职务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QQ号 | | 电子邮箱 | |
单位或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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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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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园宣传栏分配情况一览表
使用部门 | 宣传栏地点 |
南校区 | |
宣传部 | 聚誉餐厅正门右侧 |
科研处科研之窗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武保部宣传栏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人文学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交通学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材料学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机械学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设计学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海工院 | 善园靠力均路侧门 |
北校区 | |
宣传部 | 京元餐厅正门右侧道路旁,面对苍霞湖 |
学工部 | 京元餐厅正门处右侧 |
校团委 | 京元餐厅正门处右侧 |
校广播电台 | 京元餐厅正门处右侧 |
科研处科研之窗 | 礼园入口处右侧 |
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 | 仁园入口处左侧 |
武保部宣传栏 | 仁园入口处右侧 |
后勤处膳食委宣传栏 | 禾堂餐厅一楼,面对仁园 |
后勤处健康教育专栏 | 和园门口 |
环境学院 | 知园农行旁边,面对礼园 |
管理学院 | 知园农行旁边,面对礼园 |
建筑学院 | 知园农行旁边,面对礼园 |
土木学院 | 和园入口外左侧 |
信息学院 | 和园入口外左侧 |
法学院 | 和园入口外左侧 |
数理学院 | 和园入口外左侧 |
人文学院 | 和园入口外左侧 |
附件3:
福建工程学院宣传主题计划表
时间 | 宣传主题 |
每年2-3月 | 迎接新学期 |
“雷锋月”青年志愿者活动 | |
全国两会 | |
每年4月 | 校园节能环保(世界环境日) |
奖学金先进个人宣传 | |
每年5月 | 纪念五四运动、“五四”先进个人宣传 |
感恩教育 | |
每年6-7月 | 毕业生文明离校 |
诚信教育、学风学纪教育 | |
每年8-9月 | 迎新氛围营造 |
暑期社会实践宣传 | |
每年10月 | 纪念国庆、校庆 |
奖学金先进个人宣传 | |
每年11月 | 安全教育(11·9 全国消防安全日) |
学风建设 | |
每年12-1月 | 法治教育(12·4国家宪法日) |
爱国教育(一二·九运动) | |
诚信教育、学风学纪教育 |
附件4:
福建工程学院悬挂户外条幅申请表
编号:
申请 单位 | |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
条幅内容 | | |||||
拟悬挂地点 | | |||||
拟悬挂时间 | 月日至月日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校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 校后勤处备案意见 | ||||
(章)
年月日 |
(章)
年月日 |
(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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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校党委宣传部、校后勤处各留一份。
2.条幅设置需提前三天到校党委宣传部办理申请手续。
3.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撤走所悬挂(设立)的宣传条幅并做好环境卫生,否则将取消下一次活动的条幅设置权。
4.此表可复印或上宣传部网站:http://xcb.fjut.edu.cn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