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委〔2013〕文13号
关于开展旗山校区部分道路、楼宇等征名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集中展现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根据本学期学校党政工作任务安排,经研究,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及其广大校友等开展新校区部分道路建筑景观征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名范围
本次征名范围包括:
(一)道路:北区东大门-旧图书馆(代号:A-G-B),思源楼-C组团-新图书馆(代号:C-K-D),新图书馆东侧弧形路至行政中心(筹)(代号:D-E),学生宿舍B区东侧沿岐头江至主校门北桥头(代号:G-M-H),北区沿旗山湖南侧(代号:I-J),C组团-文化广场-岐头江东侧(代号:K-L-M),南区坛蒲山大门-F组团5号楼(代号:O-S-P),南区F组团5号楼-南区生活区入口(代号:P-W-Q),南区生活区入口-学生公寓H区北侧(代号:Q-R),学生公寓H区北侧-F组团1号楼(代号:R-U-S),田家炳楼下-篮球场北侧(代号:T-U-W),北区主入门大桥-至北区入口广场(代号:X-H-Y)。
(二)楼宇景观:北区思源楼前湖(代号:1),北区B组团设备、管院楼群(代号:2)、北区C组团数理、电子楼群(代号:3)、北区公教楼群(代号:4)、北区学生食堂A(代号:5)、北区学生食堂B(代号:6)、北区学生公寓A区(代号:7)、北区学生公寓B区(代号:8)、北区学生公寓C区(代号:9)、北区学生公寓D区(代号:10)、北区学生公寓E区(代号:11)、北区学生公寓F区(代号:12),南区中心广场(代号:13)、南区学生公寓G区(代号:14)、南区学生公寓H区(代号:15)、南区学生公寓I区(代号:16)、南区D组团材料、机电楼群(代号:17)、南区E组团文传、海工院楼群(代号:18)、南区教学实验综合楼(代号:19)、南区工程实验中心(代号:20)。
二、征名要求
(一)要体现我校特色,考虑学校的学科特点和历史积淀,与百年办学传统相承接,与校园文化相适应,与大学校园人文价值、道德观念相印证,体现大学的思想内涵。
(二)命名方案要尽可能互为关联,体现整体性,简洁易记,有寓意。
(三)征名包含命名名称和命名释义两部分组成。命名名称不多于4个汉字,命名释义不少于50个汉字。
(四)要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要求。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
四、送稿方式
方案(纸质、电子文稿均可)请送校文明办(征集表格详见附件)。
地址:新图书馆大楼1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3038;
邮箱:wmb@fjut.edu.cn。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每一个景观名称评选出2-3个备选方案,通过校内媒体广为宣传,组织有关专家、师生员工代表公开征询意见后,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宣传部网页上公布。
(二)奖励:对征名被采用的作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几点说明
(一)参与征名活动的师生可以就某一道路建筑景观命名,也可提出多个征名方案。
(二)命名作者需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资料。
(三)征名被采用后,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征名活动由校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院系要多渠道发动师生及广大校友积极参与。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新校区平面图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部分道路、楼宇等名称征集表
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3年
抄送: |
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3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