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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31 浏览次数:59

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闽工院委〔2013〕宣4号

 

关于举办“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中国梦·爱国情”朗诵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13〕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中国梦·爱国情”,旨在通过举办诵读大赛,引导广大师生唱响中国梦,增强爱国情,坚定成才志。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教师组、学生组、集体组(教师或大学生集体诵读,人数不少于5人)3个组别,按照参赛人报名时的实际身份编组。

三、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通过诵读反映“中国梦·爱国情”的作品,宣传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四、作品要求

为便于评审,每名选手或每个集体节目的视频资料需单独刻录1张DVD光盘(WMV或AVI格式,配字幕,不需要自我介绍),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赛选手本人(或集体)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各单位、各部门在报送光盘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视频资料符合要求、画面稳定、声音清晰。

五、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院系选拔、学校评选推荐和全省决赛三个环节。

(一)选拔阶段。按照大赛报送作品的要求,各院系、各部门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自行组织做好选拔工作。每个院系至少选送学生组、教师组、集体组参赛作品各1件以上,多者不限。

(二)评选推荐阶段。学校拟于2013年9月初组织专家对各院系、各部门选送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学生组、教师组和集体组各2件(共6件)优秀作品代表参加全省决赛。

(三)决赛阶段。9月30日前由学校组织做好参加决赛的有关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把“中国梦·爱国情” 诵读活动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实现“中国梦”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坚定信念、立志成才、勤奋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努力为建设强盛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作贡献。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视频光盘(外包装袋上请注明单位、组别和参赛者名单)、报名表(附件)、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石庆善,联系方式:22863038,邮箱:wmb@fjut.edu.cn

附件: “中国梦·爱国情” 诵读大赛报名表

                                       

 

 

 

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30日

 

 

 

 

抄送:

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