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2年文明学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工院委文〔20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服务奉献”、“洁净优美”、“勤俭节约”主题,深入开展“文明校园•从我做起”系列活动,着重开展“文明窗口”、“美我家园、洁我校园”、 “文明宿舍”等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师生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师生文明理念,提升文明素质,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活动
(一)围绕创建优质服务,开展“文明窗口”评比活动。按照自行申报与文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评选“文明窗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机关效能。由宣传部牵头负责开展工作。
(二)围绕营造优美环境,开展“美我家园,洁我校园”活动,营造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组织开展“洁美包干区”、“洁美学生宿舍”等评比活动。由后勤处、学工处分别牵头负责开展工作。
(三)围绕厉行勤俭节约,深入实施“文明餐桌”宣传活动。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向广大师生发出一份以“文明就餐”为主题的倡议书,广泛开展文明用餐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在就餐时不浪费,培养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良好习惯,培养理性消费,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用餐风尚。由后勤处牵头负责开展工作。
(四)围绕铸造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师生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教职工志愿服务队,营造和谐幸福、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由团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深化文明校园建设,巩固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在全面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调动全校师生力量,积极开展,主动深入,形成师生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各项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媒体报道等资料分类整理、规范存档,及时总结提炼活动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并报送校宣传部文明办,以便在校报上宣传报道。
12月底前,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图片)报送学校宣传部文明办。
联系人:傅少伟,联系电话:22863038,邮箱:wmb@fjut.edu.cn。
福建工程学院文明学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