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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部教高[2007]1号和2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07 浏览次数:29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育部教高[2007]1号文件),正式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随后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7]2号文件)作为“质量工程”实施的配套文件。

    “质量工程”是教育部、财政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直接针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采取的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实施“质量工程”,学校于3月6日由李惠钦书记主持召开了党委会、9日由蒋新华校长主持召开了校长办公会议。会议强调,教育部2007年1、2号文件是今后一段时间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广泛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2007年1、2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的观念和意识。

    为此,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教育部教高[2007]1号和2号文件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结合《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意见(草案)》,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这两个文件。

    2、结合本校和本系部(处)实际,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如何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并写出专题学习总结报告。

    3、各学系部(处)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4、时间安排:2007年3月——2007年4月

    附件:(详见政策法规)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

    2、《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