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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校内学生社团、刊物年度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23 浏览次数:131

为了加强对校内学生社团、刊物的管理,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闽工院委宣[20036)、《福建工程学院内部群众性社团管理办法》(闽工院委宣[20037)的规定,校党委宣传部将对校内学生社团、刊物进行例行年度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查对象

    12007-2008学年度年审结论为合格的原有校内学生社团、刊物。

    22008714日至200975日期间新申报登记的校内学生社团、刊物。

  二、年度审查内容

  1、社团应递交以社团名称、现成员规模与范围、本年度组织活动情况与成效、遵纪守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社团章程修改情况、社团是否继续存在和开展活动、变化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意见、负责人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年检自查报告和组织机构现成员名单。

  2、刊物应递交以刊物名称、本年度出版发行情况、报送样刊情况及主办单位报刊审查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刊物发展方向的意见、负责人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年检自查报告和编辑部现成员名单。

    三、年度审查程序

    1、社团于1015日前向挂靠单位报送年检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经挂靠单位初审同意、校社团联合会复核后,于1020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参加年度审查。

    2、刊物于1015日前向主管单位报送年检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经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1020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参加年度检查。

    未通过年检的社团、刊物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团、刊物,校党委宣传部将注销其登记。

    新组建的学生社团、新办刊物仍照常按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校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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