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30 浏览次数:15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展现我校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的美好情怀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特举办以“爱祖国、爱海西、爱学校”为主题的校园摄影大赛。大赛由校文明委主办,党委宣传部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师生
二、题材要求:
要求作品能较好反映歌颂伟大祖国、美丽家乡、丰富校园生活的作品。风光、人物、纪实类摄影均可。
三、投稿要求:
1、投稿数量不限,作品提交时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数码作品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务必上交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
2、纸质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异形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单幅均可,作品不得装裱。每幅作品的标题请注在正面下方,背后需如实填写参展作者真实姓名及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3、网络投稿:参赛者须登录福建工程学院校党委宣传部网站“爱祖国、爱海西、爱学校”摄影大赛专区注册,网络在线投稿具体地址为:http://xcb.fjut.edu.cn/sheying/index.asp,按要求如实填写每项内容。递交纸质作品的参赛者可将作品进行底片扫描,同步参与网络评选。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800K。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原始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2800像素。如果作品入选,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码照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数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大赛采取征集与网络展示同步进行的方式,作品网络展示地址为:http://xcb.fjut.edu.cn/sheying/index.asp,摄影作品按网络投票排名进行初步评选;
3、评选方式:大赛采取网络投票评选与专家评审相结合;
4、本次活动实行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五、奖品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共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人气奖若干:
一等奖:奖励价值500纪念品;
二等奖:奖励价值300纪念品;
三等奖:奖励价值200纪念品;
人气奖:奖励价值100元纪念品。
六、活动安排:
1、征集时间:11月1日至12月5日;
2、评审时间:12月中旬进行评审;
3、投稿方式:参赛者除参与网上投稿外,纸质作品及电子作品光盘可直接交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南区田家炳楼5楼),咨询电话:22863036,联系人:肖老师;
七、相关说明:
1.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活动参与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文明学校建设办公室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