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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志愿服务精神光耀神州
发布时间 :2008-10-29 浏览次数:36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08年10月10日   02 版)
  在北京奥运会上,志愿者的微笑服务成为“北京最好的名片”;在抗震救灾中,志愿者无私的奉献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力量。2008年,志愿者和他们所从事的志愿服务,赢得了全社会的尊敬和赞扬,成为神州大地上一道动人的风景。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举世公认,而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志愿服务,也在进一步显示着中国人民精神境界的不断提升。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作为伴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新生事物,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弘扬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着现代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火热的誓词,道出了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坚定的信念,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可以说,志愿服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种子,培养公民意识的载体,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我们长期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发展和延续,也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志愿服务形式多种多样、方式灵活便捷,适应了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们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以自愿和无偿为前提的志愿服务,能有效地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志愿服务精神的兴起,不仅是当代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宝贵动力。我们要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战略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使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愿志愿服务精神光耀神州,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