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校内学生社团、刊物年度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24 浏览次数:103
校团委、各系党总支:
为了加强对校内学生社团、刊物的管理,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内部刊物管理办法》(闽工院委宣[2003]6号)、《福建工程学院内部群众性社团管理办法》(闽工院委宣[2003]7号)的规定,校党委宣传部将对校内学生社团、刊物进行例行年度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查对象
1、2006-2007学年度年审结论为合格的原有校内学生社团、刊物。
2、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新申报登记的校内学生社团、刊物。
二、年度审查内容
1、社团应递交以社团名称、现成员规模与范围、本年度组织活动情况与成效、遵纪守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社团章程修改情况、社团是否继续存在和开展活动、变化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意见、负责人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年检自查报告和组织机构现成员名单。
2、刊物应递交以刊物名称、本年度出版发行情况、报送样刊情况及主办单位报刊审查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刊物发展方向的意见、负责人签名等为主要内容的年检自查报告和编辑部现成员名单。
三、年度审查程序
1、社团于9月28日前向挂靠单位报送年检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经挂靠单位初审同意、校社团联合会复核后,于10月13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参加年度审查。
2、刊物于9月28日前向主管单位报送年检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经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10月13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参加年度检查。
未通过年检的社团、刊物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以及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团、刊物,校党委宣传部将注销其登记。
新组建的学生社团、新办刊物仍照常按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校党委宣传部
2008年9月8日